講話清楚明瞭,聲音很有響亮,感覺一下子就會被她說服XDDD有種戰神黃國昌的fu
不知道是不是來自中研院的人都有一種特殊的霸氣XD
進入正題(以下部分內容轉載至上課投影片)
這次的題材也正是現在最夯的著作權爭議,然後就會發現,我現在再轉貼的這些投影片全部都不合法!!!!!!!!
基本上不論是部分引用全部引用他人文章或是部分引用全部引用連結
以上都是不合法的,基於創作保護主義!!!!!!!!!
著作財產權的時限是作者生存歲數+死後的50年
但是只要我們真的要等那麼久嗎??
如果一個人活80歲+50,至少要等到100年後才能使用,不要說做個報告了,都已經進棺材了你的這門通識還沒過
所以其實只要在Fair use的情況下就可以使用,也就是所謂的合理範圍!!!
第65條第1、2項
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或其他合
理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
判斷之基準: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
的。
二、著作之性質。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依此上面所說的情況就變成
直接轉貼文章全部內容到自己部落格? X
直接轉貼文章部份內容到自己部落格? ?
直接轉貼文章連結到自己部落格? V
直接引用文章全部內容作為上課教材? ?
直接引用文章部份內容作為上課教材? V
直接引用文章連結成為上課教材內容? V
但是這些原則還是有所謂的模糊性
所以後來有些人幹脆就直接講明免費授權公眾利用
如此一來便可以自由複製與散布(原則上)
後來出現了一種東西
我的創作可以借你抄、給你用,
但是你必須按照遊戲規則。
那也就是自由開源軟體也正因此,
更正,是直接透過別人的code來加快理解,甚至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其實open source的規則很簡單,你如果利用了Open Source開發出來的東西,同樣的也要將code share出去
以此,自由軟體有以下特性
結語:這堂課真的很實用,可惜後面的創用CC沒有很了解其內容><
未來科技法律會是個很夯的職缺,非常適合有資工背景的法律人,或是有法律背景的資工人,如果你發現你程式寫不太下去,或許這是個可以讓你轉換跑道的好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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